中国共产党永和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1 15:42]

以全面建设清廉永和为指引

全力服务保障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中国共产党永和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0日)

李 海 荣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永和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全面总结成绩,坚定信心决心

过去的一年,县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年来,县纪委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2021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把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全年工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不断强化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紧贴“六个围绕”,切实强化政治监督。围绕落实省委林武书记沿黄县市调研讲话精神,紧盯黄河流域生态治理,紧盯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与县公安局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黄河沿岸非法采砂行为,有力查处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采砂案件。围绕疫情防控,对全县16个防控专班、4张社区防控网及6个乡镇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44次,发现问题94个,约谈5人,下发监察建议1份。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协助县委开展集体约谈1次,受县委委托开展集体约谈4次。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担当、不落实、不作为的3名干部严肃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围绕县乡村换届工作,紧盯“十个严禁”换届纪律执行情况,把好廉政鉴定关,廉政审查37批次2108人次,对16人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快速查处涉及换届的信访举报,有力维护了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处置政法干警问题线索11件,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动员主动交代问题9件9人,批评教育帮助和组织处理9人。围绕防汛抗旱救灾,紧盯责任落实、措施执行、应急值守、隐患排查、物资发放、灾后重建等开展监督检查,严查防汛救灾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了群众损失。

(二)坚持以日常监督为突破,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县纪委监委坚持做深做细做实监督第一职责,强化监督职能,确保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强化日常监督,认真梳理细化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监督重点和廉政风险点,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落实“三重一大”、主体责任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权力规范运行。突出关键少数,及时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54名市管干部、437名科级干部进行“政治画像”。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637人次。对106名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开展廉政知识测试,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知“红线”、明“底线”、讲规矩、守纪律。提升监督质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1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7.6%、29.8%、1.3%、1.3%。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落实合理容错、澄清保护、教育回访等制度,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澄清正名1人,教育回访73人,有效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坚持以“三不一体”为目标,政治生态进一步清朗。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持续保持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处置问题线索164件,立案52件,结案47件,处分46人,重处分4人,组织处理63人,接受市纪委指定案件3件,留置3人,开除党籍3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人。持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深化以案促改,在监督检查、案件查办过程中着力发现和查找案件中暴露出的体制机制、制度规定和监督管理的漏洞,采取约谈提醒、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提出纪检监察建议10份,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持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厚植“不想腐”的丰厚土壤,依托红军东征永和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红色廉政教育、党纪党规教育,教育党员领导干部4000余人次;组织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分批观看《初心明鉴》《捉鼠惩贪》《镜鉴》等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夯实“不想腐”的堤坝。

(四)坚持以纠治“四风”为抓手,干部作风进一步提升。围绕县委“干部能力作风双提升”安排部署,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坚持抓节点、坚持抓日常,有效整治干部“庸”“懒”“散”“奢”问题。紧盯关键节点,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公款吃喝、婚丧事宜大操大办等易发多发的老问题,“不吃公款吃老板”“隐蔽场所一桌饭”等隐形变异的新问题,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看账目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四风”问题线索26件,办结16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1人次。聚焦监督重点,围绕营商环境、教育振兴等工作开展作风整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吃拿卡要、破坏环境者严肃查处,有效整治干部“慵懒”问题;围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办理子女生日、升学等事宜开展专项治理,有效整治干部“奢靡”问题;围绕节假日应急值守开展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的1名干部予以问责。围绕会议纪律开展随机检查,对违反会风会纪的6个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有效整治干部“散漫”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加大通报力度,在“廉政永和”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省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40余期,县本级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2批14人,深入分析“四风”问题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具体表现和成因,强化政策解读和教育引导,坚持“一案一警示”,督促案发单位及时开展警示教育,达到处理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五)坚持以专项治理为重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解决。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52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9人次。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四个不摘”要求,围绕政策不连续、工作有空档、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不得力等问题,扎实开展过渡期内专项监督,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2件32人,处分28人,组织处理4人。聚焦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清零行动”,召开推进会9次,对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4次,有力推动“清零行动”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聚焦“大棚房”问题“回头看”,紧盯学习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等环节,督促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回头看”,开展监督检查2次,明察暗访3次,有效预防了“大棚房”问题的发生。聚焦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制定实施方案,紧盯资产梳理、问题摸排等工作,处置问题线索8件,办结7件,处分2人。聚焦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深入开展粮食系统政治生态调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3件,要求立行立改;县委巡察移交问题2件,上级交办6件,正在加快办理;接受市纪委指定办理1件,迅速查清上报。

(六)坚持以整改落实为动能,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完成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4个县直单位,11个村(居),发现共性问题62个,问题线索12件,全部整改完成。开展供销系统专项巡察,县委派出三组9人,分别到浮山、乡宁、吉县进行供销系统专项巡察,接受霍州、汾西、蒲县派出巡察组入驻永和进行供销系统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7件。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和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成立3个巡察组,采取“专项+常规”的方式,对全县10个涉及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较多的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共性问题102条,问题线索27件,已全部反馈整改。开展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成立2个巡察组,对教育系统开展常规巡察,已进入总结梳理阶段。

(七)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引擎,治理效能进一步释放。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书面请示报告工作18次,县委主要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批示21件。报请县委审核批准科级干部立案6件,处分5人。协助县委召开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反腐败工作,成员单位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2件,办结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推动纪检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协助县委出台《永和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65个行政村、4个社区配齐村级监督信息员,有效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近距离监督优势,促进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夯实基层基础,统筹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和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工作,从领导体制机制、业务工作、机关党建、日常管理、干部行为五方面进行规范,制定完善各类制度17类69项。深化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改善办公场所,制定县乡两级案卷模板,完善办案流程,守牢安全底线,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整体质量。

(八)坚持以能力提升为驱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贯通理解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赓续红色血脉、增强历史自信、弘扬建党精神,加强全系统党建工作,不断打造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人才储备,选派新入职6名公务员到省、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充实县纪委监委人才库,配齐配强县、乡纪委监委班子,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注重作风建设,加强县纪委常委会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度,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将“纪律作风整顿”贯穿始终,聚焦政治思想、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制度执行、八小时以外等五个方面,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摆进去,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机关干部自查问题全部整改。强化业务培训,实施全员培训,着力提高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实现室组乡优势互补、互帮互学,真正做到业务、人员深度融合。积极参加上级调训16批314人次,组织开展本级培训5批180人次,干部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办案能力有效提升。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辛勤付出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诚挚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还有不少薄弱环节。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存在“上热下冷”的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存在“隐形变异”问题;有的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意识不强、担当作为劲头不足,存在“为官不为”问题;一些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纪检监察机关在理念思路、方法举措上,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从严治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律己不严的问题。对此,我们务必保持高度警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清廉永和,推动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全面建设清廉永和的目标任务,以“永远吹响冲锋号”韧劲和执着,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动永和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面建设清廉山西、清廉临汾,是省委、市委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省委、市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创新。建设清廉永和是全面建设清廉山西、清廉临汾的重要篇章,县委书记高永贤同志对此已作了专门部署。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作为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在清廉永和建设中既是推动者、更是实践者,担负着特殊重要的使命。我们一定要围绕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和、社会清朗的总目标,聚焦形成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权力运行制约、干部管理监督、清廉文化培育和清廉单元创建“五大体系”贯通协同的工作矩阵,紧扣引领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立足职能定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读史思廉、责任保廉、高压稳廉、制度促廉、文化育廉和单位筑廉“六廉活动”,坚持做好全面推进和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和创新创造、分类督导和定期评估、统筹调度和试点推广“四个结合”,自觉把清廉建设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自身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共创共建,为创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不移抓好政治监督,坚决打好践行“两个维护”的“捍卫战”。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提出的“两个确立”是对“两个维护”的进一步深化,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我们提出要坚决打好践行“两个维护”的“捍卫战”,就是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要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更好的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必须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把政治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关口”,旗帜鲜明的抓起来,理直气壮的抓下去。

一是强化学习引领,捍卫“两个确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深悟透、贯通执行上下功夫。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用心体悟“两个确立”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深化运用党的自我革命历史经验,提升政治监督能力水平,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学习、不断领悟、不断实践,把捍卫“两个确立”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政令畅通。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县委“1243”发展战略,聚焦“双城建设”,围绕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灾后重建、生态环保等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变通执行、恶意规避等问题,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紧扣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监督检查,着力发现政治性问题,坚决查处“七个有之”,坚决纠正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护航经济发展。持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找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切入点,探索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厉惩治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不正之风,严厉惩治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严厉惩治弃守责任、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合理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推动党员干部既事业有成、又两袖清风。

(二)持之以恒深化标本兼治,坚决打好惩治腐败的“攻坚战”。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是惩治腐败最有力的手段。中央、省委和市委反复强调,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十九大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84件,处分乡科级干部97人,留置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通过多年持续加大办案力度,虽然腐败存量有所减少,但腐败增量仍没有彻底遏制,反腐败斗争依然呈现出复杂性、严峻性、艰巨性相互交织的特征。我们提出要坚决打好惩治腐败的“攻坚战”,就是要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让腐败分子受到严惩,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有效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一是坚持从政治上把握。坚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把握力度节奏,紧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震动、有震慑的重点案件。依法加大对涉案行贿人的查处力度,做好行贿人信息收集录入工作,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问题性质严重、反映强烈的干部,树立终身追责的鲜明导向,即使已经退休也要坚决查处,决不能让退休成为腐败分子的“护身符”。守牢办案安全底线,建立即时评查制度,常态化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持续打造铁案工程。

二是坚持从重点上发力。紧盯举报线索较多、问题反映集中、涉腐可能性大的“一把手”和“关键少数”,及时核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坚决查处裙带腐败、衙内腐败和“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问题,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坚持一个专项一个专项推进,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整治,持续巩固政法、供销等领域反腐败成果,深入开展国企、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深挖彻查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问题。

三是坚持从源头上抓起。着力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教,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和案例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为鉴、同病共治。着力推进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在办案中同步剖析制度缺失、管理漏洞,推动重点领域不能腐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改革。坚持以文化人、以廉润心,开展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创建活动,进一步营造崇尚清廉的良好风尚和浓厚氛围,不断涵养清廉文化根基。常态化开展党规党纪和法制宣传教育,用好“清廉永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强化党员干部纪法观念、廉洁意识。深挖红色廉政文化资源,充分发挥红军东征永和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三)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打好作风建设的“持久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作风建设“破局”,破旧矩、立新规,带动形成正风肃纪的新常态,提振了党心,赢得了民心。当前,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中央提出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始终保持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从永和实际情况看,“四风”问题虽然有所收敛,表面上看高压形成了,但实际成效不能估计过高。我们提出要坚决打好作风建设的“持久战”,就是要提醒大家“四风”问题树倒根存、藕断丝连,背后隐藏着或大或小的利益牵扯。必须始终保持一抓到底的耐心、定力和韧劲,持续聚焦发力,形成合力共抓、强大围剿之势,不断压缩各种歪风邪气的生存空间,以实打实的成绩单让群众看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气象新变化。

一是持续提升干部队伍作风。认真落实县委“三不变三变”要求,持续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等作风顽疾,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正向激励、负向倒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推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各项工作圆满落实。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形成“头雁效应”,带动党员队伍作风整体转变。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断锤炼过硬作风,为推动永和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是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大力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查处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及冲抵掩盖超标准接待费用、变相收送红包礼金、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项目审批落地中的吃拿卡要等行为。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重点关注关键少数和“一把手”,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及时从制度机制上改起,切实增强“四风”监督效力。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有机结合起来,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聚焦省市配套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边查处问题、边完善制度,把惩处、监督、教育融合起来。对于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督促有关党委(党组)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剖析、切实整改提高。坚持把反面震慑警示与正面教育引导结合起来,督促党员干部改作风、树新风,自觉弘扬清廉文化,反对特权思想,做到廉洁从政、修身齐家,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向善向好。

(四)持续认真落实监督首责,坚决打好规范权力运行的“防御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根本途径。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只有把监督挺在前面,才能避免“好同志”变为“阶下囚”,才能更好地发现问题,才能准确掌握“树木”和“森林”的状况,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目前,我们的监督工作单打独斗、衔接不畅、合力不够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监督检查形式单一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监督工作泛化,不分主次的“眉毛胡子一把抓”,导致监督不够聚焦。我们提出要坚决打好规范权力运行的“防御战”,就是要牢牢把握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这一重大要求,真正做到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有效把纪律、监察、巡察、派驻监督“四个全覆盖”贯通起来,真正让监督“长牙”“带电”。

一是着力构建融会贯通、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探索完善考核机制,加大对派驻机构发现问题情况考核权重,推动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对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坚决予以调整。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室“枢纽”作用,推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监督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建立健全监督与办案的联动机制,注重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案发单位工作薄弱环节,为开展日常监督提供“靶向”。

二是着力加强对公权力的严密监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重一大”决策、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聚焦抓细抓常,定期分析研判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提高谈话函询了结件的抽查核实比例,加强信访举报梳理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分类监督、跟踪监督、对账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

三是着力提升监督实效。用足用好已有监督方式,探索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与手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强化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综合运用日常了解、谈心谈话、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推广廉政档案活页册信息系统,扎实开展对“关键少数”的“政治画像”工作,研判政治生态,为精准监督提供遵循。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建立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以经常性监督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内运行。

(五)持续推进政治巡察,坚决打好问题整改成果运用的“围歼战”。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九大以来,巡视巡察工作进一步深化发展,巡视巡察制度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按照上级安排,县委巡察工作完成了十三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巡察发现的线索质量还不够高,巡察干部的业务素质还不够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虚整改、假整改等问题。我们提出要坚决打好问题整改成果运用的“围歼战”,就是要按照赵乐际同志提出的“三个聚焦”要求,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加快推进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

一是统筹谋划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安排,聚焦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谋划制定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继续做好教育系统巡察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工作,结合加强基层监督深化治理整治“三个一批”工作,部署启动第三轮、第四轮巡察,以巡察高质量开局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二是衔接畅通各类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拓展县委巡察的广度和深度,完善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畅通与组织、政法、审计、财政、统计、群众等监督的协作配合渠道,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坚持巡乡带村、点面结合,持续深化延伸巡察村(社区)工作,促进县级巡察向基层延伸、与基层治理协同。

三是敬终如始用好巡察成果。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一体督促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健全完善整改促进和评估等机制,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真改实改、彻底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过程精准和结果高质量。建立巡察整改后评估机制,促进整改提升质效、常态长效。加强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六)牢固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决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歼灭战”。在过去的几年中,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中心工作,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为打赢打好永和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顺利摘掉了“贫困”的帽子。2021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十四五”已顺利开局起步,脱贫成果持续巩固,乡村振兴稳步开局。我们提出要坚决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歼灭战”,就是要始终坚持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纪检监察机关就重点检查什么、纠正什么,着力发现和推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一是持续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有效衔接、推动乡村振兴三个关键环节,紧盯乡村“五大振兴”推进情况,聚焦过渡期内“四个不摘”政策落实等,实施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返贫致贫风险。坚决查处过渡期中的腐败问题,对在各类帮扶政策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中贪污侵占、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的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把乡村两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察工作范畴,督促乡村两级党组织落实问题整改、夯实工作基础,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二是持续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堵点,紧盯突出问题,对症施策、靶向治疗。加强对各项惠农富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果,建立完善群众点题、及时纠治、推动整改工作机制。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打伞破网”与反腐“拍蝇”紧密结合,建立健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系统开展基层“微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在减存量、遏增量上下功夫,组织开展基层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排查,变上访为下访,变接访为走访,集中力量对民怨集中、影响恶劣的信访问题线索重点督办。加强基层治理,对重点村(社区)扎实开展“党建引领一批、督办化解一批、以案促改一批”工作,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整合乡村两级监督力量,用好乡镇纪检监察协作联动机制,推动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委员会主任、纪检监察联络员“三员合一”,促进基层治理向深里走、往实里做。

(七)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打好组织制度创新的“阵地战”。深化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就是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保障纪委监委更好地履行党章、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目前,我县在“两个全覆盖”落实上还存在差距。一是在派驻机构全覆盖上,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监督乏力,“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二是在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上,村务监督委员会框架已经构建,人员已经配备,但作用发挥还不明显,虽然“形”已经建立,但距“形神兼备”还存在不小差距,下一步要在发挥作用、打造亮点上下足功夫。我们提出要坚决打好组织制度创新的“阵地战”,就是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从具体问题改起,坚持用改革的思路,探索符合永和实际的改革办法,突破制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层次问题,巩固拓展阵地,完善体制机制,真正把中央的要求、省委的部署、市委的安排落到实处、改到深处。

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协助县委强化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县委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总体谋划、指挥协调和审核把关作用。健全完善“两个责任”系统推进、一体落实机制,统筹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评议制度,上级纪委书记定期听取下级党委(党组)和纪委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是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加强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强化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工作机制,在重点案件上探索实行协作区牵头,统筹乡镇纪检监察人员力量提级办理、审核把关、交叉办案等有效机制,切实解决乡镇纪委人员力量不足、办案力度不大、深挖不够、质量不高等问题。全面加强派驻监督工作,健全完善“室组”“组组”联动监督和“室组乡”联合办案协作保障机制,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大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工作制度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能力素质,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职能作用,着力解决“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依据各村有利条件,打造村务监督工作亮点,有力有效打通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三是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围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等法规制度,紧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法规制度建设部署,加强宣传解读,完善配套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体系。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系统梳理、总结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成果,强化制度执行、实践运用,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从严监督管理,打造纪检铁军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干部是关键。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48字行为规范”,在实战实训中掌握政策策略、纪法规定、专业知识,切实增强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淬炼忠诚品格。大力加强县纪委常委会建设,带头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引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大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做到以党建促业务、以党建增合力。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百年奋斗经验,永葆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本色,不断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聚焦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强化纪法训练和实践锻炼。深化分层级分专业全员培训,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巩固拓展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专题教育活动成果,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自觉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水平。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努力培养站位高、眼界宽、业务精、能攻坚的纪检监察尖兵。

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牢记纪检监察机关重大使命和根本职责,坚持“责”字当头,常委会班子带头,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持“敢”字为先,敢于担责履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自觉与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维护纪法权威,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是严格监督管理,恪守清正廉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干部做到公私分明、亲情有界、行为有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制度及责任追究规定,使依规依纪依法成为优良传统和行动自觉。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着力整治“灯下黑”,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坚决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的“害群之马”,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铁一般的干部队伍。

在严管严治的同时,围绕政治激励、工作支持、心理关怀等方面,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爱力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和轮岗交流力度,对作风硬、人品好、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做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关心爱护基层一线纪检监察干部,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定期开展体检和心理疏导,最大限度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身心健康。依托机关总支和机关工会组织,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推动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加大对诬告陷害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

同志们,万里征程风正劲,千钧重任再扬帆。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永和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