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我区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临汾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4 17:59]

端午假期将至,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廉洁过节,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洪洞县第一中学副校长王苏龙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1月7日至12日,王苏龙在临汾市委党校参加市管干部培训班期间,违反党校住宿规定,每天乘坐单位公车往返,且有两天司机带车在市委党校全天等候。2018年4月,王苏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汾市城市特种垃圾焚烧处理厂副厂长孙涛坤违规绕道旅游问题。2017年4月,孙涛坤在海口市参加公务培训期间,绕道三亚旅游并违规报销个人就餐费用678元。2018年2月,孙涛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3.曲沃县房产管理中心原主任芦建福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7月期间,该单位先后4次违规发放春节、国庆及加班补助8300元。2018年4月,芦建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4.尧都区教科局党委委员洪文忠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4月,洪文忠在同县底镇联合学校校长张岳、工作人员卢国强、陈正强等一行4人下乡检查过程中,违规接受县底镇城隍中学校长王祥斌、副校长李海龙宴请,餐费250元由王祥斌个人支付。期间洪文忠、陈正强、王祥斌三人饮酒。2018年4月,洪文忠、王祥斌二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正强受到记过处分,张岳、卢国强、李海龙三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蒲县克城镇政府正科级干部景文元违规大操大办问题。2018年4月,景文元在克城镇某饭店违规操办女儿订婚宴,邀请非亲属人员35人参加并收受礼金4100元。2018年4月,景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上述问题的发生,说明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从小事小节做起,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行业必须先管作风的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作用”,带头反对“四风”,对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真抓严管、坚决纠正,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担当起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四风”查纠工作,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始终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原则,不断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以严明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