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翼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翼城县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翼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9-06 15:56]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中共翼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县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与监察局(2017年3月17日更名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及监察对象违反党纪的案件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现有干部职工89名,其中行政人员53名,事业人员36名。内设机构25个,下属事业中心3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收入1115.7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140.66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办公场所增加。

2018年度财政决算总支出为1189.7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增加288.66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54人,办公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增加。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为7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3.5万元,经费结转和结余0.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15.7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8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32万元,占比50.21%;项目支出592.42万元,占比4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15.7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0.66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89.7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88.66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1月份共计调入45名人员,增加12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增加。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97.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0.01万元,

3.资本性支出增加3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9.7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1.78万元,占比39.65%,商品和服务支出212.73万元,占比17.88%,资本性支出505.23万元,占比42.4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31万元,项目支出592.4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0.0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是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委“三公”经费决算总支出17.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相比减少0.06万元,降低0.35%,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无公务接待支出。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后勤管理,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72万元,降低15.32%。减少原因是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我委加强机关后勤管理,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总支出23.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车辆4辆。全部为执纪执法车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委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其他需要添加的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