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通报我省三名干部查处情况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7-24 15:42]

7月23日,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经阳泉市委批准,阳泉市纪委监委对阳泉市原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薛银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晋中市纪委监委对寿阳县政协原副主席赵东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和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高晓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薛银栓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高利放贷;在干部提拔、人事录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日常监管、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薛银栓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牢记初心使命,严守党纪国法,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但其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恶劣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薛银栓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经查,赵东青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党的十九大后多次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单位账外资金;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

赵东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无视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财经法规设立单位账外资金,破坏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个人私欲膨胀,热衷于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和礼品,并贪污公款用于为本人买车买房;特别是其大多数受贿事实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知耻,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晋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晋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东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按规定终止其中共寿阳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高晓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涉嫌犯受贿罪。

高晓鸣身为中共党员和高级检察官,丧失理想信念,收受礼品礼金,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将国家检察权作为个人谋私的工具,涉嫌犯受贿罪。其行为已严重影响到检察队伍的形象和国家检察权的神圣性,影响恶劣,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晋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晋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晓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薛银栓简历

薛银栓,男,汉族,1951年3月生,河北新乐人,中专学历,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任阳泉市自来水公司经理,1993年5月任阳泉市自来水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1995年6月任阳泉市市政公用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01年6月任阳泉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2001年10月任阳泉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直建设工委书记,2009年11月任阳泉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干部,保留原职级待遇,2011年4月退休。

赵东青简历

赵东青,男,汉族,1972年12月生,山西寿阳人,大学学历,200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

2011年5月任寿阳县平舒乡乡长;

2014年1月任寿阳县平头镇镇长;

2016年5月任寿阳县马首乡党委书记;

2019年3月任寿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2021年4月任寿阳县政协副主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2021年5月被免去寿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2021年7月被免去寿阳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系中共寿阳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

高晓鸣简历

高晓鸣,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山西寿阳人,大学学历,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

2006年8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员;

2009年6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检察员;

2014年8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检委会委员;

2016年12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7年7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8年8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2020年10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