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南唐乡卫生院院长李朝辉违反工作要求案

发布时间:[2025-10-17 15:40]

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李朝辉任翼城县南唐乡卫生院院长期间,该院辖区内的东唐村卫生室、云唐村卫生室、西下坪村卫生室等多家村卫生室在未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情况下,上报不真实公共卫生服务数据共计3241人次,涉及金额16205元。对此,李朝辉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2025年9月11日,翼城县监察委员会给予李朝辉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