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翼城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翼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3-10 17:38]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一以贯之落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要求,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持之以恒强化政治建设,“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稳步增强。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等,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11次,带领全系统学懂弄通做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知识竞赛、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强化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围绕工作重点难点完成9个重点调研课题。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进问题整改,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协助县委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每季度定期检查考评落实情况,县委对各单位“一把手”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集中约谈16次,单独约谈64人次,县委其他班子成员约谈提醒所分管的党员干部376人次,县纪委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82人,组织处理156人,持续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围绕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全县10个乡镇、81个县直单位的会议方案、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进行严格把关,实现了对全县乡科级监督全覆盖,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协助县委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回复党风廉政审查意见86批2017人次,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二)一以贯之深化“三项改革”,治理效能成果全面彰显。全方位对标对表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通过每月汇总分析信访情况,每季度上报反腐败工作进展,每轮次听取巡察报告,对重要案件深入剖析、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整合汇总全县反腐败斗争总体情况,为县委反腐败决策部署提供思路服务。全年报请县委研究反腐败工作具体事项10次,审核批准谈话函询19人次、初步核实9人次、立案审查调查13人次、党纪政务处分13人次;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强化在工作部署、案件查办等方面对各乡镇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17次,报批采取和解除留置措施2人次;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一体分管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理顺前后台职能划分,实现贯通协同。明确对问题线索研判为第一、二种形态处置的,分办监督检查室办理,真正使监督“长牙带电”。积极推进乡镇监察体制改革,向全县10个乡镇派出监察室,依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注重发挥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作用,推动监督向基层村(社区)延伸。严格落实《规则》《规定》《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纪法贯通更加规范,法法衔接更加顺畅。

(三)弛而不息推动正风肃纪,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明显好转。紧盯错峰违纪、隐形变异等问题,紧盯“关键少数”“退而不休”等重点,从严处理顶风违纪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组织处理7人,通报典型案例13起;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5类突出问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单列台账、优先处置、限时办结,查处4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组织处理32人,通报典型案例14起;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处15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人,组织处理152人,其中给予重处分26人,对12起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深入开展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督促整改群众和基层干部反映突出的难点、痛点问题101个,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1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21人。认真开展人防系统腐败专项整治,对全县2013年以来建设项目进行摸底排查,追缴易地建设费1020.1万元,补建防空地下室10864㎡,取得有效进展。

(四)精准施策落实监督首责,日常监督效能稳固提升。突出问题导向,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环保领域17起问题线索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对2013年至2018年全县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追回违规奖金33.79万元,追回违规工资4.2万元。对2018年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聚焦危房改造、光伏发电两项扶贫产业和项目资金,发现问题线索6起,处分4人,组织处理2人。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运用日常监督七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64个,全部反馈整改到位,对192人作出组织处理;坚持以政治纪律为尺子,对全县各单位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了多轮督查,对各单位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5起,组织处理2人;聚焦关键少数,对全县704名乡科级干部实施精准画像,建立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动态台账,全面掌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处理监督监察对象507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4.3%,28.2%,2.2%,5.3%,持续维护整个党员干部“森林”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五)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巡察,利剑震慑作用有力有效释放。组织开展了第七轮、第八轮常规巡察。发现共性问题148个,立行立改问题23个,全部整改到位。对村(社区)延伸巡察发现共性问题56个,发现问题线索26起;对前六轮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和档案资料完善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整改问题862个,立行立改问题218个,发现问题线索390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565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4次,补交党费0.6万元,追回违规资金5.4万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六)同向发力推进“三不”机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态势持续巩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减存量遏增量,全年共受理信访线索313件,处置问题线索487件,立案173件,结案18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9人,其中重处分60人,处分乡科级干部14人,移送审查起诉7人,留置2人;办结中央扫黑督导组转办的问题线索1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8人;办结县扫黑办、县公安局移交问题线索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1人。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以案促改,选取典型案例,精心制作了警示教育片《铁拳惩蝇贪》,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切实发挥警示教育“活教材”的震慑作用。协助县委抓好张茂才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专题警示教育,肃清流毒影响。组织开展“过年送联,廉洁过年”活动,向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赠送廉政春联3000余幅,举办“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清风翼城”书画展,开展“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专题,不断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七)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品质不断优化。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种工作和生活习惯,充分利用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理论专题辅导和学习强国APP等学习平台,有效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理论水平的政治自觉,做到常学常新、常用常新,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突出纪律作风建设,紧密结合“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立规矩、建制度、正风气,进一步严明山西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带头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行使职权,在全系统形成了担当尽责、积极作为的优良作风;坚决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全员培训工作要求,全体人员分批次参加省、市纪委监委专题培训;贯通学好用好《规则》《规定》和《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规则和程序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以专业作风和专业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盘点全年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稳中有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支持,得益于全体纪委委员和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履职。站在新起点,面对新任务,继续推动各项工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增强制度意识、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提高运用制度规范和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四个方面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赵乐际同志围绕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五个坚持”的认识体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六个必须”最新要求;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六个切实做到”的最新部署。这些重要经验、体会和要求,为做好各项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全面运用,自觉贯彻落实到工作实践之中。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也清楚地看到,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仍然存在,减存量、遏增量任务还比较艰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难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上与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同时,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有的对高质量发展的规律把握不够准,一体推进“三不”、“三项改革”不够协调,落实“三转”不够到位,履行监督责任意识不够强、办法不够多,从政治上看待分析问题不够自觉;有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不足,纪法思维、程序意识不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0年工作部署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总要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为翼城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政治监督,持续增强“两个维护”的能力和效果

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持续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加强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的监督,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筑牢党的初心使命,继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围绕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强监督。聚焦脱贫攻坚战,加强对脱贫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以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聚焦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市委“一三四三”总体思路要求和县委“1155”发展战略的监督检査,严肃查处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破坏营商环境、阻碍项目落地等行为,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取得新突破;紧紧围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对贯彻党中央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行动方案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能源革命政治监督9条工作举措,深入开展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改革试点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对资源配置、审批验收等环节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等问题。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主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围绕当前市场供应、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制度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政治监督工作台账,定期督促各级各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更新,建立动态任务清单。建立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检查机制,围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监督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围绕开好民主生活会,从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严格审核把关,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

(二)突出深化改革创新,持续释放监督制度的治理效能

坚决落实党章规定要求,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对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健全党委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责,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的制度办法。贯通“两个责任”,把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统一起来,提醒督促同级党委抓好管党治党工作,向同级党委提出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实施方案等建议,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提供载体。督促各级党组织细化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通过强化督导指导,发现问题约谈,严肃追责问责等方式,推动管党治党全面覆盖、有效落实。

坚决落实双重领导体制要求,以“两为主一报告”和“三为主一报告”为遵循,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主动加强对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和指导,既督促推动其履职尽责,又支持保护其严格执纪执法。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要主动借力县纪委监委增强工作权威,强化县纪委监委在工作部署、日常监督、案件查办上的集中领导,保证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决落实监督全覆盖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按照“一个意见两个办法”,继续推进规范化建设。探索推进县管企业、学校、医院等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建设,赋予监察权,强化派驻功能,完善报告工作、内部管理、沟通协调、审查调查协作等制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健全完善县监委派出乡镇监察室职责,促进全面规范履职,探索基层片区协作监督的模式,增强监察监督实效。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职能作用,全面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坚决落实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要求,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紧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法规制度建设进程,逐条对照修订完善相应的制度规定,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着眼新的实践发展,贯通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执纪执法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审查调查转换、“四种形态”转化的衔接办法,进一步健全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畅通党纪政务处分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非职务犯罪行为的对接衔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高效运行、有效制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三)突出做实监督专责,持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效能

紧盯权力运行各环节,强化精准监督。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紧盯资源开发、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持续强化监督执纪执法。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紧盯“三重一大”、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等行权轨迹、行权方式,督促其做到秉公用权,正确对待监督、带头接受监督。完善用权公开机制,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和其他方面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健全权力运行过程的留痕、查询、追溯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升监督实效。用好用足已有监督方式,继续开展“一访四谈”、“3+1”专项检查,强化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综合运用日常了解、谈心谈话、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健全廉政档案活页册信息系统,扎实开展对“关键少数”的“双画像”工作,加快建设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和廉政信息大数据监督平台,提高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建立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以经常性监督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内运行。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督促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加强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加强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联动协作,善于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中发现问题,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汇聚监督合力。

(四)突出纠治“四风”顽疾,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党风政风监督、信访等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巡视巡察机构的联系,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齐抓共管、合力围剿,形成整治“四风”强大合力。坚持日常监督和节点监督相结合,紧盯“关键少数”包括已退休领导干部,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反复出现的老问题,紧盯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隐形变异的新问题,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从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力震慑。坚持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从严惩治,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策宣讲,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深化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维护群众利益新官不理旧账、冷硬横推,不担当、不作为,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问题。聚焦为基层减负,督促有关单位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再排查,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有力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发干事活力。督促推动全县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带头查摆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肃执纪问责,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重视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

坚持推进标本兼治,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把制度建设贯穿纠治“四风”全过程,针对查处的“四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认真梳理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与时俱进完善制度机制。落实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规定,督促领导干部走好群众路线,在清风翼城微信公众号开设“四风”举报专栏,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持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为各项事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五)突出深化标本兼治,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定不移减存量遏增量,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破除官商勾结利益链、权钱交易关系网,坚决惩治威胁经济社会稳定和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的腐败问题。

不断提高审查调查质量。精准把握政策导向,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从宽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推行审理二次谈话,做好教育回访,彰显党的政策的强大感召力和内在说服力。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责任制和案件质量评查抽查制度,全面打造“铁案工程”。坚持监督审查调查和办案安全工作整体把握一体推进,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风险研判,做实“走读式”谈话全程管控,严守办案安全生命线。

一体推进“三不”。立足实际,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把惩治、制度和教育贯通起来,一体推进、同向发力。推进资源开发、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着力建设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强化以案促改,针对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找准制度建设的切入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协助推动发案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警示教育,用好忏悔录、反思录、警示片等教材,上好警示教育课,通过拍摄短视频等方式创新表达,抓好典型个案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六)突出拓展专项治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保持专项治理整治强劲态势。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坚决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三个绝不放过”,严格落实“双专班”同步侦办机制,加大“两个一律复核”工作力度,加大对“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彻底肃清“保护伞”和“关系网”。保持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高压态势,紧盯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商业化使用审批、易地建设费减免等重点环节,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深化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巩固拓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紧盯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保、医保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统筹推进环保领域追责问责、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利用名贵特产特殊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减费降税政策落实专项监督等工作,一体推进专项治理整治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压紧压实专项治理整治责任。建立健全诉求收集、责任落实、监督推进、防范治本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各部门贯通协同的工作合力。县纪委监委要加大力度,实行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督办制度,统筹办案力量,重点办理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案件。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驻在部门彻底解决系统领域内的问题。乡镇党委纪委要把治理整治突出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动真碰硬,务求实效,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

(七)突出深化政治巡察,持续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紧紧围绕“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精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等方面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开展监督,形成震慑,彰显巡察利剑作用,高标准髙质量的完成十三届县委巡察全覆盖。

完善联动工作格局。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等方式,推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乡镇纪委工作协同并进,向村(社区)延伸。把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强化纪委、组织部、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联动,形成推动整改的叠加效应。

健全巡察整改监督机制。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每轮巡察都要把上次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内容,通过对账式监督、面对面反馈、常态化跟踪,盯住主要领导、关键责任、重大事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综合运用巡视巡察工作成果,举一反三推动改革、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发挥好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八)突出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持续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提高工作质效,激励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发挥纪委监委职能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持续传递保持高压态势节奏不变力度不减、保护担当作为干部、严厉查处诬告陷害“三个鲜明信号”。进一步改进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教育回访等工作,注意把握好时机、节奏、频次,不影响干部声誉,不干扰干部工作。坚持规范、慎重问责,防止以问责推卸责任,防止干部因怕被问责而不敢担当作为,对不当问责及时予以纠正。

打击诬告陷害,树立正确导向。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行为暂行办法》,加强对检举控告的分析甄别,对在公共场合散布谣言,利用网络制造谣言,在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等工作中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处理;对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他人,因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而诬告他人以及强迫、教唆他人诬告陷害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情节恶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进一步树立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的鲜明导向。

探索有效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具体工作机制,通过沟通协作、案件移送、集体会商等方式,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手段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对经调查核实属于被错告或者诬告的,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努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九)突出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打造“五个过硬”忠诚铁军

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强化政治、业务、能力、作风和纪律建设。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狠抓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提升。

全面提升能力素质。持续做好全员培训,统筹学习培训和实战练兵,通过专题比武、技能竞赛、现场辩论等方式,形成“全员练兵”的浓厚氛围,扎实推进干部专业化建设。坚持“五个过硬”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体系,研究出台关心爱护干部的制度办法,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

从严抓好管理监督。持续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三转”,加强全系统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执行各项内控机制,强化各环节的制约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将48字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防范执行制度打折扣、搞变通行为,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持续防治“灯下黑”,下大力气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