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乡镇级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乡镇党委,县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巡察工作。
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县内纪检监察各项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县内规范性文件。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机关;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综合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审查调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焦煤集团纪委、宣教中心、信息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个,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乡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本级。
三、2021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县纪委监委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市县纪委和县委全会精神,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坚持目标导向不游移、问题导向不回避、结果导向不动摇,做到稳中求进、稳中有进,缓兵渐进、强兵挺进,瞄准重点把脉,找准对象治病,不断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多样培训、锤炼队伍,统筹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八项工作:一是持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倒逼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二是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三是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四是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五是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六是坚决狠刹“四风”,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七是深化拓展政治巡察,不断提升县委巡察工作整体水平;八是争先创优,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推进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十二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乡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657.5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40.34万元,减少7.81%。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657.5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657.5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657.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0.34万元,减少7.81%。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0 %。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4.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0%。
(二)支出预算总计1657.5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437.7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54.83万元,减少9.72 %。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2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86万元,增加5.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保险支出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45.6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76万元,增加8.9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3.8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88万元,增加8.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增加。
5.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198.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74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59.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3.08万元,减少26.19 %。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常规项目涉及的办经经费压减。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乡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65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7.58万元,占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乡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65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98.08万元,占72.28 %;项目支出 459.50万元,占27.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乡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657.5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0.34万元,减少7.81%。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乡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657.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0.34万元,减少7.81 %。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乡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198.0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27.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70.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乡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乡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3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2.57% ;公务接待费支出 14.1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7.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37.3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7.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车辆数与上年相同,经费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4.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57万元,主要原因是励行节约、严格按标准接待。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70.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万元,减少1.24%。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 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单位共7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59.50万元;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纳入、□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459.50万元。
十三、其他说明
(一)政府债券公开
本部门2021年未使用政府债券。
其他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