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纪检监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妥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积极防范紧急突发信访情况,化解各种风险矛盾,有效提升机关干部服务群众工作能力,特建立乡宁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纪检监察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二、接访时间
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工作日下午15:00至17:00(周二、周五下午集中整理学习不接访)。
三、接访地点
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大厅。
四、接访方式
(一)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班接访
继续深化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工作,进一步突出班子成员的信访工作责任,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一名班子成员带班接访,统筹协调解决当日信访接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值班接访
信访室主任要做好在信访接待室值班接访工作,积极稳妥处理信访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群众来访情况。接访中,要认真甄别来访群众反映的间题,对需要领导接待处理的重点信访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并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同时将信访问题转办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跟踪督办。
(三)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常规接访
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乡宁县纪委监委机关来访接待工作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做好日常接访工作。接待每批次来访群众,都要认真核对身份信息,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认真阅看举报材料,认真做好教育引导,认真建好工作台账。
(四)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轮流接访
借鉴省市纪委监委做法,组织本委机关干部每人每次一个工作日,轮流到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在实践中锤炼机关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五)重点乡镇纪委跟班学习接访
对进京赴省到市到县上访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乡镇和新调整交流负责的信访举报工作的干部,实行到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接访制度。每个乡镇每次跟班学习一人次,一个月时间。
五、接访要求
(一)接访人员要高度重视信访接待工作,尤其是特殊时期的信访接待工作,要树立群众来访为党、接待来访为民理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的能力,依纪依法依规办事,严谨细致妥善处理信访问题。
(二)接访人员要注重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转变来访接待工作作风,坚决不说过头话,坚决不说不讲理的话,努力做到热情文明礼貌周到服务来访群众。
(三)接访人员在接待群众来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信访接待工作流程,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做到观察要细、说话有据、协调到位、加强预判、初访从实。
(四)接访人员要加强对群众的引导和教育,积极引导群众逐级按程序反映诉求,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理性维权,文明来访。
(五)接访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禁止向任何人泄露信访举报内容等秘密: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等情况发生。
(六)接访工作中遇到重大、群访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按照《乡宁县纪检监察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有关规定,立即协调公安、医院等部门,做好应对处置、疏导劝返等工作。
(七)接访工作要严格标准、严格要求,对在值班接访期间工作不负责、处理不规范、维稳不到位引起不良后果的实施问责。
(八)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