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襄汾1起)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12-31 11:23]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定不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节前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近日,临汾市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 临汾市隰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冯晶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冯晶萍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黄金项链、皮包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3.89万元。冯晶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冯晶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临汾市霍州市第一中学原校长韩学东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2年至2021年,韩学东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茶叶等礼品,折合共计4万余元;多次违规接受校内工程承揽方安排的宴请及旅游活动。韩学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韩学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枕头乡派出所原所长薛宏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21年10月至2023年1月,薛宏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某化工有限公司后勤部负责人赠送的超市购物卡。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多次违规接受多家煤矿负责人安排的宴请。薛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薛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 临汾市古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原副站长赵志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21年6月至8月,赵志红借为其女操办12岁生日、为其父操办丧事之机,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7700元。赵志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赵志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5. 临汾市襄汾县大邓乡企业办兼安监办主任邓军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邓军标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1.52万元。邓军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0月,邓军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以上5起典型案件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缺失、纪律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依然心无敬畏、我行我素、行不知止。对其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充分表明了市委、市纪委监委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的坚定决心,持续释放了一严到底、毫不松懈的强烈信号。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对标对表、反躬自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铁规矩和硬杠杠,自觉增强抵制“四风”侵蚀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始终严守纪律规矩。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的高度警觉,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韧劲,坚持风腐同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名借机敛财等问题。特别是对快递收礼、收送电子红包、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纠树并举、破立并进,在以案促改促治上下功夫,推动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查找制度漏洞,做好建章立制,切实提升纠治“四风”综合效能,把作风建设新成效转化为推动临汾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