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至7月,该所在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工作中,违反《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7个工作日审批时限,不及时向经营户发放,致使13个许可证未按时发放,最长延期达48天。2019年10月,该所所长甘良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