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曹丽娟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曹丽娟长期超标准使用36.45㎡套间作为办公用房,且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家具。2019年1月,曹丽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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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襄汾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曹丽娟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曹丽娟长期超标准使用36.45㎡套间作为办公用房,且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家具。2019年1月,曹丽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