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襄汾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襄汾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7 16:54]

坚守初心使命 强化监督执纪

为推动襄汾高质量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在中国共产党襄汾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2月27日)

亢大勇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襄汾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中心部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落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政治监督实现新突破。一是把握重点任务。围绕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梳理清单226项次,开展监督检查4次,下发监督提醒和纪检监察建议11份,责令立行立改13条。二是推动落地落实。整治人防系统腐败,警示约谈5人,追缴易地建设费1282.59万余元;查处污染防治问题9起14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5件、处分12人、组织处理53人。三是服务保障大局。协助县委分解责任清单并推动落实,定期汇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3次就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向县委提出对策建议,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047人次;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推进重点工作消极应付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问责领导干部18人、党内问责22人,进一步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落实,有力发挥了纪律保障作用。

(二)正风反腐迈上新台阶。一是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关键岗位和重点项目,严查违反政治纪律和贪渎等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全年处置问题线索529件,立案221件,党纪政务处分228人,留置2人,移送审查起诉6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85人次,谈话函询260件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356人次、206人次、12人次、11人次。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查处“四风”问题21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诫勉谈话12人、组织处理5人,所有案件公开通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2次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监督检查,查处相关问题30件42人,诫勉谈话13人,全县政务环境继续优化,行政效能明显提升。三是坚持惩治威慑和建章立制一体推进,3次集中开展家风家教和警示教育系列活动,针对违纪违法案件背后暴露出的风险漏洞,下发纪检监察建议49份,推动健全相关制度26项。同时在容错纠错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处置了赤邓村整治大操大办发布公告不严谨等事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三)日常监督形成新常态。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的工作意见》,制定场所、案卷和队伍建设3项制度,组织参观学习和集中观摩,先行培育11个工作典型,带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二是全面把握各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梳理重大决策部署清单79份,收集“关键少数”画像438份,完善廉政档案409份。同时聚焦“三个重点”、盯住关键要害,探索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的方式方法,在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驻点调研,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组织“3+1”专项检查,督促23个单位就全年“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进行报告。三是完成13个乡镇派出监察室全覆盖,兑现村务监督信息员工作补助92万元,乡镇纪委主动发现问题线索66件、农村监督信息员35件,查实率均达60%以上,真正发挥了监督“前哨”和“探头”作用。

(四)专项整治抓出新成效。进一步摸清群众痛点焦点,集中深入开展民生扶贫、环保、扫黑除恶三个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查处群腐问题242件,处分103人、诫勉谈话17人、组织处理122人。我县整治群腐工作成效显著、位列全市第一方阵,省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多次亲临调研指导、给予充分肯定。主题教育以来,我委聚焦扶贫、民生、“微腐败”、统计造假等4个方面26项内容,积极牵头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组建工作专班,3次召开部署推进和调度会议,6次下沉相关单位集中检查和调研督导,推动整改问题66项,查处问题线索45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39人,通报曝光2批11起11人,推动实施和解决了煤改气、危房改造、特困群众低保、儿童重大疾病诊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问题,推动全县主题教育不断走深走实。

(五)巡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抓细巡前筹划、抓实巡中调查、抓好巡后报告,开展第7、第8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640条、问题线索66条;散煤治理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43条、推动立行立改77条、移交问题线索66条,党纪政务处分4人。同时修改完善县委五年巡察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施工图,不断规范信访举办理、问题线索移交处置、整改情况公开等工作流程,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六)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把主题教育作为砥砺党性心性、提高政治能力的难得历练,持续抓好理论武装,一体推进各项规定动作。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先后组织3次集体研讨、4次学研交流、3次警示教育,17次深入基层开展“三服务”和志愿者服务,“面对面”走访干部群众200余人次,协调解决民生实事32件。同时检视查摆纪检监察队伍中存在的本领不强、作风不实、标杆不高等问题,对照党章党规、宪法法律和规则规定以及十八个光盘内容,6次开展案件模拟练兵、案卷评查交流和知识测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作风,并积极强化运用重点工作月通报制度,系统上下执行力实现了极大提升,思想政治和党性作风也得到了进一步锤炼和洗礼。

一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下,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组织和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全体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担当、忠诚履职,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全体委员、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向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致以诚挚的谢意!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四个方面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围绕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总结了“五个坚持”和“六个必须”的认识体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进一步提出“六个切实做到”的最新要求,即:切实做到坚决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做到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改革制度优势,切实做到持续纠治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做到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做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做到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全面运用,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遵循,自觉贯彻落实到襄汾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不收敛、不收手问题还比较突出,减存量、遏增量任务还比较艰巨;“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成效与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同时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政治监督基础性工作不细不实,存在以业务监督代替政治监督的倾向;日常监督的成效还不理想,没有处理好监督与办案、“全覆盖”与“关键少数”以及“四项监督”之间的关系;案件查办的数量质量有待提高,“后半篇”文章做得相对较少;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标准不高,少数乡镇落实“三转”不到位,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整体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怠于学习,担当精神不足,缺乏斗争勇气,综合素质仍需加强等等。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部署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这一总基调,围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一总要求,积极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推进政治监督、改革延伸、日常监督、纠治“四风”、审查调查、县乡巡察、专项整治、自身建设等八项任务,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为实现襄汾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进一步把握目标方向,坚定深化政治监督

一是把住一个“准”字。要精准把握政治监督的基本内涵,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对山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目标、以“四个意识”为标准、以政治纪律为尺子,聚焦党的政治属性、政治使命、政治目标、政治追求持续发力,着力发现、严肃查处“伪忠诚”、“两面人”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切实提高“两个维护”的能力和效果,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二是突出一个“实”字。立足“三个围绕”,进一步找准重点任务,推动政治监督深入深化。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高质量转型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153”工作思路要求,开展2次专项监督行动,对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数字政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问责,对破坏营商环境、阻碍项目落地、迟滞转型升级等问题严肃查处;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特别是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情况,集中组织2次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选人用人风气不正等突出问题,不断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围绕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制度利器,推动“两个责任”一贯到底,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当前,要精准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有关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积极履职,为打赢阻击战、守好襄汾阵地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三是抓好一个“常”字。针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健全一套工作台账、梳理一套任务清单、提炼一套经验做法、完善一套检查机制,动态评估把握所联系单位、系统和行业的政治生态。要聚焦关键人、具体事开展“政治扫描”,精准识别处置苗头性、倾向性政治问题,并及时跟进纠治,充分利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二)进一步坚持守正创新,延伸监督监察职能

一是强化对标对表。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一系列配套法规制度作为必学教材,全面对标《省纪委监委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试行办法》,严格遵照执行,不断查漏补缺。要自觉坚持县委的全面领导,主动加强请示报告,在决策、部署、执行和效果等具体层面积极履行协助职责。要不断深化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能,制定牵头实施的工作清单和重点举措,完善运行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严格执行双重领导体制要求,在工作部署、日常监督、案件查办等方面,不断强化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指导,确保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

二是全面规范提升。持续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三转”,进一步优化班子分工,科学配置内部职能权限,打通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的堵点。全面引深规范化建设成果,在先行培育11个示范典型的基础上,以谈话场所建设为重点,带动提升硬件标准;以乡镇纪委16项和派驻纪检监察组12项台账为重点,推动完善文书规程。同时参照省市纪委监委《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出台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具体办法,提炼总结典型经验,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延伸监督监察。进一步发挥乡镇派出监察室作用,加强跟班跟案业务实训,细化相关职责,量化具体任务,不断健全乡镇纪委连片联组办案和异地交叉专项检查工作机制。同时充分激发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职能作用,从目标责任、重点任务、人员待遇等方面全面加强,半年一汇报、一年一考核,切实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全面打通监督监察“最后一公里”。

(三)进一步加强权力制约,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一是创新方式方法。要切实纠正思想偏差,变“老好人”监督为“得罪人”监督,对标省纪委监委政治监督“六步工作法”和市纪委监委“一访四谈”、“3+1”专项检查等制度模式,进一步加强探索实践,形成上下内外一体互动、职责明晰相互咬合的工作机制。要始终坚持抓早抓小,综合运用日常了解、谈心谈话、列席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考核、受理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等形式,发现苗头问题,及时督促提醒,以经常性监督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内运行。要织密监督责任体系,量化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年度目标,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集中组织一次“回头看”,对37家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开展一次重点检查核实;进一步规范廉政画像和重大决策部署清单,积极推广廉政档案活页册信息系统,动态研判联系单位党风廉政情况;按期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探索应用廉政信息大数据监督平台,提高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

二是贯通“四项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在坚守各自定位、发挥力量优势的基础上,充分互通互动,加强工作衔接,同时积极推进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联动协作,善于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中发现问题,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实现“四项监督”一体推进、同向发力。

三是激励担当作为。在全县明确传递保持高压态势节奏不变力度不减、保护担当作为干部、严厉查处诬告陷害“三个鲜明信号”,营造激浊扬清的浓厚氛围。要精准运用政策,持续规范谈话函询、初核、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教育回访等工作,用足用活“四种形态”,进一步规范、精准、慎重问责,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形成鲜明政策导向。要注重教育感化,通过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使犯错误干部从内心深处相信组织、感恩组织,使其他涉案人员和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政策的强大感召力、内在说服力,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最大程度争取人心。要严查诬告陷害,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在先行先试中勇于担当、大胆探索而出现的失误,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宽容,并及时澄清正名,强化正向激励。

(四)进一步突出抓常抓长,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一是严查快办、合力整治。坚持日常监督和节点监督相结合,紧盯“关键少数”包括已退休领导干部,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反复出现的老问题,聚焦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隐形变异的新问题,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重点督办等方式,从严查办一批“四风”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强化统筹协调、分析研判、信息共享,内部加强党风政风监督、信访、监督检查、派驻、巡察等科室机构的沟通联系,外部推动与公安、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压实主体责任,形成整治“四风”的强大合力。

二是聚焦减负、激发活力。继续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基层减负、鼓励实干的重要任务,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深化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深化整治维护群众利益新官不理旧账、冷硬横推等问题,深化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深化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决不姑息,对重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提级办理、严肃查处,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既查责任人,又问责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切实推动松绑减负、激发干事活力。

三是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充分发挥清风襄汾微信公众号和“四风随手拍”等平台作用,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策宣讲,组织专题调研2次、集中纪律教育1次、家风家教系列活动2次,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针对查处的“四风”共性和突出问题,认真梳理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与时俱进完善公务接待、督查检查、津补贴发放、婚丧喜庆等方面制度规定,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五)进一步强化审查调查,持续提升反腐质效

一是在案件查办上再加强。紧盯资源开发、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科学设定审查调查工作目标,所有案件实行领导包联、限期办结,全面传导压力,提高办案水平。切实加大减存量工作力度,在当年信访线索全部办结的基础上,至少消化存量线索的80%。强化线索前期排查,对反映比较具体的问题线索,由班子成员带领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前期排查,做到处置方式精准、办结时限科学,最大限度避免前期排查与初核期间发生重复工作。把机关力量向办案整合倾斜,进一步充实办案人才库,跨科室成立办案小组,提升工作机动性。坚持“干中学、学中干”,有意识将涉法涉纪专业人才及综合类人员相互搭配促进、加强实践锻炼。严格考核奖惩,把案件查办作为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表现突出者,评优评先、提拔重用;工作落后的,约谈诫勉、调整岗位。

二是在办案质量上再提升。严格把握政策导向,推行审理二次谈话,做好教育回访,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从宽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最大程度争取人心,彰显党的政策的强大感召力和内在说服力。严树案件质量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对案件查办工作全流程管控,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规范措施使用、把好证据标准,组织3次案件评查抽查和案例辨析交流,发掘推广一批优秀案件和典型案例,全面推进“铁案工程”。严守办案安全底线,以铁的手腕强化内部管控,在初步核实、执行留置、搜查、讯问、询问证人以及“走读式”谈话等各个环节拧紧“安全阀”,没有安全保障坚决不办案。时时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3条安全制度规定和省纪委监委85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结合141项安全检查内容,各办案单位常态化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案管室加强全程监管,针对性组织2次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季度组织1次集中检查,对屡整屡犯、老问题反复发生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在标本兼治上再用力。把惩治、制度和教育贯通起来,紧盯权力要害部门,推动加强权力公开和监督制约。针对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发案地区、单位完善权责清单和内控机制,进一步压减权力寻租设租的空间,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着力构建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充分利用党校、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集中开展“1次纪法培训、1次廉政宣传、1次警示教育”,同时充分运用案情通报、纪检监察建议、忏悔录、反思录、警示片、宣布处分决定等载体,强化个案警示,实现以案促改。

(六)进一步树牢靶向思维,拓展专项治理整治

把根据党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开展的专项工作,作为监督执纪执法的重要切口和主要抓手,采取蹲点调研、领导包案、重点督办等形式,统筹办案力量,集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治。同时逐步建立诉求收集、责任落实、监督推进、防范治本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治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一是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三个绝不放过”要求,强化逐案过筛,推动“双专班”同步侦办,同步开展侦查调查,彻底肃清“保护伞”和“关系网'。二是紧盯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商业化使用审批、易地建设费减免等重点环节,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持续引深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三是引深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保、医保等方面,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四是重点推进能源革命、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组织2次专项行动,对履责不力、失职渎职行为严肃查处、跟踪问责,同时一体推进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利用名贵特产特殊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减费降税政策落实专项监督等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专项治理整治落地见效。

(七)进一步推动贯通协同,有效提升巡察质量

一是坚守职能定位。突出巡察政治监督根本属性,紧紧围绕“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等方面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把握县乡实际,精准监督,强力震慑,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二是加强上下联动。认真开展县委第9轮、第10轮常规巡察,进一步整合巡察力量,扎实推进统筹交叉工作,加大农村(社区)延伸巡察,确保十三届襄汾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创新运用常规、专项、“机动式”“回头看”等方式方法,强化巡察办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形成市县巡察一体化、一盘棋的格局。

三是推动反馈整改。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行问题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巡察建议台账“三账”精细化管理,形成报告报账、反馈交账、移交转账、督办查账、整改销账的完整链条,通过对账式监督、面对面反馈、常态化跟踪,盯住主要领导、盯住关键责任、盯住重大事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9月份组织1次巡视巡察整改专项检查,形成推动整改的叠加效应。同时综合运用巡视巡察工作成果,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八)进一步聚焦“五个过硬”,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走心,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做表率。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学习借鉴、互通交流,实现机关党建工作整体规范提升。

二是全面提升素质。突出实战性、针对性,紧盯短板,分层分级分类开展“专而精”订单式、清单式培训,通过专题比武、技能竞赛、现场辩论等方式推动实战练兵。同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积极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加大轮岗交流,注重引进专才,畅通用人渠道,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三是从严抓好管理。聚焦“五个过硬”要求和山西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同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继续坚持重点工作月通报制度,并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推动内部监督制约,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研析不同岗位风险点,划清权力边界、明晰负面清单,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持续防治“灯下黑”,下大力气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同志们,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新的一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奋力担当,持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