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蒲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蒲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9 17:16]

聚焦监督首责  强化标本兼治

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蒲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2月24日)
 
       一、201 9 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县委“四六三”思路目标,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一以贯之落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 )践行“两个维护”, 政治建设进一步夯实 坚持思想引领。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重温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带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班子带头学、全体干部集中学,组织集体学习42次、专题研讨3次、调研交流1次,班子成员讲党课4次,高质量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通过举办诗歌朗诵会、廉洁书画展、唱响《我和我的祖国》、召开警示教育会等多种形式,强化政治引领,建设合格政治机关。 强化政治监督 聚焦“两个维护”,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对全县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检查全覆盖。出台了《关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列出了6项重点监督任务,全面细化责任、全程跟踪督办;围绕县委7个方面26项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精准监督,确保县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压实“两个责任”。规范运用“责任清单”“述责述廉”“提醒约谈”等工作机制,召开“两个责任”贯通汇报会,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49人进行问责,其中科级干部39人。全年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8批次,涉及145个单位4756人次,提出否定意见44人。
     (二)深化 “三项 改革 体制机制活力 进一步 释放。 改革思维引领工作。县纪委准确把握中央、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发挥联动协同作用,实现纪法有效贯通,改革成效得到进一步显现,全年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3人。 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召开3次会议,研究议题8个。县委主要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批示47件次,县纪委监委向县委报告重点工作7次,报请县委审核批准初核14件、立案22件、采取留置措施1人、作出处分决定23人。 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围绕工作部署、案件查办、干部考核等环节,全面加强对乡镇(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动“双重领导”体制落实。 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出台《蒲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室工作实施意见》和13项配套制度,向9个乡镇派出了监察室,选优配强乡镇监察员27人、村级监督联络员93人,打通了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形成监督合力。 派驻机构改革持续发力。健全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等机制,完成了75个单位的政治生态评估,编制了个性化《监督手册》,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年办理案件28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人,组织处理104人,较好地发挥了“前哨”与“探头”作用。 强化纪律法律衔接。严格执行《规则》《规定》《办法》等程序要求,健全案件和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全年司法机关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42件,办结36件,正在办理6件;审计机关移送问题线索9件,全部办结。
     (三) 持续 纠治“四风”, 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坚决 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围绕14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58人次。 整治“四风”问题不手软。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在紧盯奢靡之风、享乐之风老问题的同时,加大利用名贵特产谋取利益问题查处,坚持日常监督和节点监督相结合,以专项检查、突击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检查机关单位121个,发现问题线索32件,督促整改问题15件。全年查处“四风”案件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组织处理或诫勉谈话33人。 持续狠刹大操大办不停息。针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大操大办问题,充分运用明察暗访组、直查快办小分队和党风政风监督员“三支队伍”,直插娱乐场所、高中档饭店等30多个重点部位,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巡查检查。查处大操大办案件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谈话8人,全部通报曝光。通过三年来持之以恒严查重处,大操大办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四) 强化监督首责,日常监督进一步细化。 紧盯“关键少数”。对482名县管干部、181名乡镇站所负责人、155名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政治画像”,为实施精准监督奠定了数据基础。 积极探索建设“廉政信息大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助力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在低保领域发现问题64条;在“四风”问题监督中,及时进行事前预警,提醒谈话183人次;向相关办案科室提供涉案对象信息120余条,作出案件回避提醒2次。我县先行先试建设运用“廉政信息大数据平台”的做法,受到省、市纪委监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 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畅通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信访监督渠道,出台了《信访举报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推动信访举报处置流程规范运行。全年受理信访举报166件,办结153件,正在办理13件。 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分类处置,全年共处理48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357人次,占比74.1%;第二种形态处理108人次,占比22.4%;第三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比1.2%;第四种形态处理11人次,占比2.3%。“四种形态”运用更趋合理,结构性特征更加明显。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年来,我们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通过综合分析,对8名干部予以减轻或从轻处分,对9名干部予以澄清正名,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五)坚持 执纪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我们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紧盯贪污挪用、优亲厚友、强占掠夺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民生领域、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四个专项整治”,查处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案件181件,党纪政务处分80人,组织处理或诫勉谈话101人。查处 人防系统问题线索3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整改问题7项。查处 扶贫领域问题案件59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或诫勉谈话40人。深入开展 “大棚房”专项整治,督促有关主责部门整改问题1处。对 涉黑涉恶重点线索进行“两个一律复查”,2件复查问题线索全部办结,中央督导组移交18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对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
     (六)严格纪法贯通,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 巩固 坚持“严”的纪法要求。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案件查办要求,保持高压态势,依纪依法办案,稳步推进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488件,同比增长56.41%,办结487件;立案128件,增长4.92%;谈话函询349件次,增长123.72%;初核163件次,增长7.95%;给予组织处理181人,增长63.06%;党纪政务处分122人(双重处分4人),增长7.96%;党纪处分80人(其中开除党籍11人、留党察看5人、党内严重警告17人、党内警告47人),政务处分46人(其中开除3人、撤职2人、降级6人、记过14人、警告21人),留置1人,移送3人。全年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综合评定中取得优等成绩。 坚持安全办案责任落实。时刻把办案安全放在首位,扎实开展办案场所隐患检查,完成9个乡镇谈话室标准化建设和定点医疗保障签约工作,组织案件评审4次,乡镇案件交叉检查2次,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坚持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加大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张茂才违纪案例剖析、观看“初心泯灭的歧路”“初心明鉴”警示教育片等系列活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做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建立完善制度7项(人防3项、民政2项、脱贫攻坚1项、危房改造1项);对7批次、21起40人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实现了运用查办案件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效果最大化。
     (七)深化政治巡察,巡视巡察整改成效进一步凸显。 强化常规巡察。紧扣“六围绕一加强”,完成18个单位常规巡察、25个村延伸巡察、4个村提级巡察,发现共性问题151条、问题线索36条。坚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信息互通、集聚发力,助推巡视巡察整改成效最大化。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探索建立了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巡察机构监督协调常态化机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前四轮10个被巡察单位进行了整改工作专项督查,推动解决了一批问题的整改,督促整改责任落实。
     (八)从严教育管理,纪检监察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对标“五个过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深入开展“提质增效”大练兵行动。 班子建设不断加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召开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制度,表率意识进一步发挥,凝聚力、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业务素质不断提升。认真组织开展《规则》《规定》《办法》等学习培训,购置发放各类法律工具书600余套,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业务培训118人次,全员集中学习成为常态,开展自主业务测试4次,在市纪委监委第二次知识测试中,我县成绩名列全市第一。高标准配备、改造乡镇纪委办案设备、办案场所,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群众意识不断增强。持续开展委班子成员“每周三下乡接访”活动,在接地气、察民情、访难题中锤炼作风,全年受理基层群众反映问题57件。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圆满完成帮扶村脱贫任务。 纪律作风不断巩固。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加强党内监督、自我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干部。经常打扫庭院,严防“灯下黑”,全年共约谈纪检监察干部18人次。 激励保障不断强化 遴选、选拔45名优秀干部充实加强了纪检监察力量。以青年干部为主力,全员参与,齐心协力,创建了市级精神文明单位。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全体纪委委员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履职。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必须旗帜鲜明践行“两个维护” 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必须强化党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双重领导、合署办公、“两个为主”等制度优势,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斗争到底,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必须准确把握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方法,针对性破解熟人社会、人情干扰、围猎风险、基础薄弱等现实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持久向好的政治生态。 必须对标上级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修订完善执纪执法制度规范,协同贯通机构职能,补齐漏洞和短板,以改革精神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以激发干部积极性、增强干事创业“精气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必须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殷殷嘱托,树立严格自律标杆形象,不断拓展能力素质提升和纪律作风整肃成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一些老问题、老毛病还没有彻底解决,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又有显现。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还比较突出,减存量、遏增量任务还很艰巨;群众身边、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难治;个别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还未绝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仍存在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等问题;对一些“小远散”单位监督不到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新动向、新问题时有发生;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纪法思维、程序意识、安全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提升,现有办案场所不能满足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基层监督力量作用发挥仍有较大不足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 20 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部署,围绕县委“四六三”思路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协助县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在推进治理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 坚守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突出政治引领,抓实理论武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与重温“三篇光辉文献”结合起来,持之以恒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加强学习培训机制,提高思想教育成效,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始终走在前列,建设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加强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 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政治监督具体措施,从监督内容、监督路径、成果运用等方面形成规范,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纪检监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建立动态任务清单,确保一抓到底。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机制,围绕民主集中制、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制度落实情况,加强纪律监督,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起来、实起来。
       严明政治纪律,深化整改提高 对“七个有之”问题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在审查调查中优先处置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剖析背后的政治根源。结合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巡视巡察反馈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督查检查,切实提高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
       强化政治担当,做好监督工作。坚持纪律监督与监察监督同步推进,加强对日常监督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出台指导派驻机构监督、乡镇纪委监督统筹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专项监督工作实行交叉检查、指定检查等具体办法,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用好监督手册和政治画像,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真正把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的重要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纳入政治监督视野。当前,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监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紧跟全县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各项工作任务,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开展扶贫资金跟踪监督,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以严明的纪律和优良作风巩固脱贫成效、决战脱贫攻坚。
       深化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围绕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持续开展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紧盯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社保医保、低保五保、易地搬迁、行政审批等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贫困户过度医疗等问题。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严查体外循环、吃拿卡要、门好进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我县经济发展的人和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过筛,在坚决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三个绝不放过”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双专班”同步侦办机制,同步开展侦查、调查工作,把一律复核工作做深做细,实行领导包案、直查直办、督查督办等制度,做到扫黑除恶与毁“网”打“伞”同步进行,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目标如期实现。
      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继续保持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高压态势,紧盯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商业化使用审批、易地建设费减免等重点环节,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着力整治人防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对环保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继续推进“大棚房”整治、利用名贵特产特殊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专项监督等工作,形成各领域政治生态不断向好的良好环境。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一体推进系统治理、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构建防范治本的长效机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的成效和变化。
    (三)持续深化改革,确保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基层全面落实
      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对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规范运用“责任清单”“述责述廉”“督导指导”“提醒约谈”“追责问责”等工作机制,推动管党治党全覆盖、严落实。贯通“两个责任”,把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统一起来,及时提醒督促同级党委抓好管党治党工作,向同级党委提出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实施方案等建议,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提供载体。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的制度办法,发挥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审计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技术调查配合等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坚决落实“双重领导”体制要求。以“两为主一报告”为遵循,主动加强对乡镇(社区)纪委(派出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指导,坚持统一管理、集中培训、一体考核,既督促推动其履职尽责,又支持保护其严格执纪执法。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借力上级纪委监委,增强工作权威,强化县纪委监委在工作部署、日常监督、案件查办上的集中领导,保证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按照“一个意见两个办法”,不断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紧跟市纪委监委要求,制定出台委班子成员分工分管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理顺“分管”和“联系”的关系,建立管理到位、运转协调的派驻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学校、医院等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建设,赋予监察权,强化派驻功能,完善报告工作、内部管理、沟通协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协作等制度。健全完善派出乡镇监察室职责定位,促进全面规范履职,挖掘村级监督联络员优势,探索基层片区协作监督模式,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前哨”与“探头”作用。
      持续优化高效运行机制。对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要求,全面做好建章立制工作。贯通党纪党规与法律法规实践运用,进一步规范执纪执法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制度建设,完善“四种形态”转化运用的衔接办法,提升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具体机制,畅通党纪政务处分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非职务犯罪行为的对接衔接,建立指定管辖案件联合审理、乡镇纪委交叉审理工作机制。优化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分工,发挥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对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作用。聘任特约监察员,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
    (四)创新和抓实基础工作,全面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规范权力运行,推进阳光政务。聚焦资源开发、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持续强化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及早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完善用权公开制度建设,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和其他方面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健全权力运行过程的留痕、查询、追溯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精准监督。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及道德操守等方面情况的监督,严防公权力乱用滥用、不用弃用。紧盯“三重一大”等行权轨迹、行权方式,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秉公用权、规范用权,建立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推动监督工作精准化。
      创新技术手段,打造高效平台。完善“蒲县廉政信息大数据平台”系统,深化功能延伸,实现将政治生态分析功能作为信息系统的一项重点内容,开展对全县各单位政治生态大数据分析;充分发挥系统四大功能优势,在低保领域持续发力,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养老保险等领域大数据分析比对,发现一批问题线索,提高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用创新思维,形成蒲县方案。加快“蒲县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年底前实现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子平台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全程监控、信息化操作,全力打造高效的信访举报信息机制。
    (五)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坚决查处“四风”问题。持续发挥“三支队伍”作用,创新监督方式,全方位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持续开展节点监督,针对易发、高发节点腐败,督促主体责任不断压实,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交警、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财政税务、审计巡察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分析研判、信息共享。加强党风政风监督、信访等内设机构和派驻(派出)机构、巡视巡察机构的联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围剿的工作格局。坚持日常监督发力,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紧盯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隐形变异问题,从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从严惩处,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加强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维定式和“套路”枷锁,坚决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紧盯职权部门和关键岗位,深化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深化整治新官不理旧账、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等问题,深化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深化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刷白墙”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聚焦为基层减负,督促有关单位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再排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发干事活力。
       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把制度建设贯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全过程。建立“四风”监督立体化机制,拓展微信平台举报等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媒体监督、网络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群众网上网下信访举报受理、查处、反馈机制,强化网络舆情收集和研判。针对查处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认真梳理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与时俱进,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六)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促进巡视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聚焦政治巡察定位。突出巡察政治监督的根本属性,对标“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精准发力。巡察的重点在基层、方向在基层,要聚焦中央“三大攻坚战”、全县“六大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等方面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主动出击,形成震慑。
       创新巡察方式方法。落实市县巡察一体联动机制,借势借力强化组织实施、信息共享、成果运用、队伍保障等各环节,上下贯通、协同高效开展巡察工作。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机动巡察和“回头看”等方式,推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乡镇纪委工作协同并进,有节奏、有力度、高质量完成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和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工作任务。全面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组织巡察组对11个普通情况类村、6个风险隐患类村进行“点穴式”巡察。加快信息化建设,为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发挥提供科技支撑。
       强化问题整改监督。坚持边巡边改、集中反馈等有效做法,压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每轮巡察都要认真复查上一轮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对账式监督、面对面监督、常态化跟踪,盯住主要领导抓整改,盯住关键责任抓整改,盯住重大事项抓整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把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强化纪委、组织、巡察、派驻纪检监察的工作联动,形成推动整改的叠加效应。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七)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坚定“严”的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稳住高压态势,在减存量、遏增量上不断强化力度。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各类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惩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要严肃处置。深入开展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结合我们煤炭资源大县实际,加强对资源配置、审批验收、行政执法等环节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等问题的深入排查、严格监督。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和人员的查处力度,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环境,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不断提高审查调查质量。精准把握政策导向,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从宽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推行审理二次谈话,做实跟踪教育回访,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个人表现等精准施治,最大程度体现组织关怀。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责任制和案件质量抽查制度,全面打造“铁案工程”。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决守住办案安全生命线。
       始终扎紧制度笼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这个有力武器,针对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协助推动发案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把查办案件、日常监督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找准关键部位和监督管理薄弱环节,找准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短板,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不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实施“清廉蒲县”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深入开展家风教育。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强化廉洁意识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运用党章党规党纪强化纪律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推进“三不”体制机制有机结合、一体构建。规范处分决定执行各环节,用身边的人和事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八) 发挥职能职责,全力支持和保障干部担当作为
       旗帜鲜明为担当实干者“撑腰” 认真落实市、县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发挥纪委监委职能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严管与厚爱并举、激励与约束并重,持续传递保持高压态势节奏不变力度不减、保护担当作为干部、严厉查处诬告陷害“三个鲜明信号”。改进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教育回访等工作,充分考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坚持规范、精准、慎重问责,防止以问责推卸责任,防止干部因怕被问责而不敢担当作为,对不当问责及时予以纠正。
       毫不手软向诬告陷害者“亮剑” 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行为暂行办法》,精准研判处置信访举报,严格区分正常检举和诬告陷害行为。对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他人、因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而诬告他人以及强迫、教唆他人诬告陷害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情节恶劣、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持之以恒在长效机制上“出招” 严格落实合理容错制度,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无意过失与违纪违法的界限,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搞纪律“松绑”,又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在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中先行先试、勇于担当、大胆探索而出现的失误,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宽容。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要坚决防止混淆问题性质。加强与组织、人社、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案件移送、集体会商,从机制上保障和激励干部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
    (九)持续加强自身建设,锤炼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带头加强政治建设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走在前列。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问题整改提升,深化专项治理,深化自我监督,不断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
       带头推进规范建设。加强派驻机构、派出机构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加强信访举报、线索管理、监督整改、案件查办各环节规范流程。完善和加强执纪执法硬件建设,新建安全规范达标的谈话场所,配齐配强执纪执法新装备,全面提升案件查办现代化水平。
       带头提升能力素质 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对标“五个过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和实战练兵,制定全员培训计划,积极“走出去”,参观学习兄弟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亮点工作、特色工作,借鉴先进经验、成功做法,参加上级纪委业务培训、案件查办,增长见识、拓宽视野;主动“请进来”,外聘专家教授开设纪检监察“学习课堂”,聚焦监督检查、谈心谈话、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业务,提升业务能力。建立办案人员人才信息库,采取联合督查、交叉办案、提级办案、上派下挂等方式,提高办案水平,建设专业化干部队伍。
       带头锤炼纪律作风 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山西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不断完善内部机构设置,狠抓机关党建,强化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防“灯下黑”,及时“打扫庭院”,下更大气力把班子带强、队伍建好,让干部过硬,倾力打造一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能征善战、听党指挥、服务人民的纪检监察铁军。
各位代表、同志们,铁肩担重任,正气谱华章。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重要历史关口、新的关键时期,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需要全县党员干部齐心协力,勇挑重担;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和任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奋发有为,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义无反顾担负起纪检监察重要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奋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