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霍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4 16:09]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委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委党组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以党建为统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基层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强化功能为根本,以作用发挥为关键,有效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坚持服务大局、建设队伍,着力推动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组织部《全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围绕“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的目标,通过开展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 使党组织政治建设更加务实有效、组织设置更加优化科学、支部班子更加坚强有力、组织生活更加严肃认真、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努力推动我委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三、时间节点

(一)摸底自查

2020年6月1—2020年6月10日,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集中时间力量,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精准自查评估,逐条对照检查,逐项分析研究,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切实摸清工作不足。

(二)对标争创

2020年6月10—2020年7月30日,对照查找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倒排时限,确保在7月底前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8月份市委组织部对委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举措

(一)基层组织规范化

1、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委党组织现有正式党员112人,入党积极分子1人,发展对象2人,现设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党支部3个,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2、领导班子择优配置。按照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至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至5人,设书记1人的配置标准,机关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及时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党建业务能力突出的党员干部充实领导班子,做到选举程序规范,职数配备合理。同时加强后备队伍建设,注重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组织领导班子后备人才的培养。

3、换届选举按期进行。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机关党总支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书面告知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二)基本队伍规范化

4、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发展质量优良。每年年初制定培养发展党员计划,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包含提交入党申请书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党员发展对象情况等),每发展1名党员,要有不少于2名入党积极分子、3名入党申请人作为储备。

5、突出党员学习教育。加强与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协作,同向发力,结合委组织部门全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党组织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一般不少于32学时,支部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一般不少于56学时,注重运用“山西干部在线”、“学习强国”开展线上党员教育,坚持每月进行评比排名。在学习教育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日常工作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6、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山西智慧党建信息平台更新维护及时准确。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建立健全党员基本情况、转出转入情况、党员受表彰情况、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困难党员基本情况等工作台账,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报1次,做到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转接有序。

(三)基本活动规范化

7、“三会一课”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8、“主题党日”开展有序。各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实行报备预告制度,每名党员应按时参加活动。每年“七一”等重大节庆日,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性的“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9、党费收缴及时足额。收缴党费是党组织必须履行的职责,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各党支部每年年初核定党员缴纳党费具体数额,指定专人管理,党员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党员如有外出、借调等特殊情况,经党总支同意,可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

10、组织生活会质量提升。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委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1、评议党员民主公开。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12、谈心谈话深入真诚。党组织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2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各党支部在开展谈心谈话中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各党支部书记应当及时上报党总支书记,同时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3、党性教育持之以恒。充分发挥重要节庆日和纪念日的涵育功能,各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利用清明节、建党节、建军节、国庆节等时间节点,通过组织参观档案馆、廉政文化馆、祭扫烈士墓、重温入党誓词、歌咏演讲比赛、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庆祝和纪念活动,感悟初心使命,激发担当精神,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

14、服务文化健康需求。机关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拓展服务关爱功能,满足广大党员干部文化健康需求,坚持实行每日工间操制度,组建利剑兵乒球队(篮球队)、“春雨书社”、阳光合唱团三支文体活动队伍,通过活动举办和部门联谊,更好贴近党员、团结党员,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15、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党组织制定“六化六动”城市基层党建大联盟工作方案,积极参与社区大支部建设。与鼓楼街道办事处文庙社区签订共建协议,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全部到所在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机关党组织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服务活动,在职党员每年应参加2次以上社区志愿服务。

16、城乡党建结对共建。机关党组织要与农村基层党组织互联互帮,采取“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形式,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形成相对固定的共建对子,签订“双向”需求清单,通过组织联建、活动联办、资源联用、产业联促、治理联抓的“五联”举措,凝聚党建工作合力。

17、资料台账完整规范。各党支部做到“三簿一册一台账”文书配备齐全,记录详实规范,数据及时准确,影像资料丰富。并组织力量对近年来委党组织的全部党建工作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甄别分类,实现对党建工作资料建档立卡、动态增补、专人专柜、妥善保存。

(四)基本制度规范化

18、党建责任压紧夯实。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党组织班子成员全面推行“一岗双责”,对党支部建设情况定期研究讨论、经常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每年组织开展1次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并将其作为评判党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

19、工作机制运转高效。坚持“定查评”工作法。落实党建工作清单制度,年初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年底做好评定工作。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务公开、民主议事、考核评价、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党员等制度。党总支书记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党建工作专题报告,各党支部每年向机关党总支报告1次工作,确保工作到位、运转有序。

20、服务助推中心工作。机关党组织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主题教育、警示教育、纪检监察系统专项整治等活动,不断锤炼党员干部在政治上讲忠诚、思想上知敬畏、行动上守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助推纪检监察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

21、着力加强党内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行为。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党员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五)基本保障规范化

22、保障党建工作经费。机关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机关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确保专款专用。开展重大活动时,专项经费拨付及时到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23、完善党建阵地建设。结合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按照“四个规范”要求建设党建活动阵地,增强党建活动的仪式感、庄严感。党建文化展板布局规范,整洁美观,着重体现政治性和思想性,凸显纪检监察党建元素,大力营造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工作氛围。

24、拓展阵地服务功能。坚持“统筹规划、规范美观、节约成本、综合利用”的原则,在“六有”标准的基础上,利用闲置空间,按照“三室一厅”配置标准,着力打造具有纪检监察特色的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党建展示厅,进一步拓展活动阵地服务功能,为党组织开展各类党建活动、群团活动、文化活动等提供综合性活动场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适应党建新常态的基本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进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对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委党总支要把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融入纪检监察全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研究推进,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加强内部协作、做好基础保障、明确工作要求,有序组织实施,推动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见效,提高党组织建设管理水平。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紧紧围绕纪检监察中心工作来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把开展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与纪检监察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与系统内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