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1起环保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临汾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4 16:23]

近期,霍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行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严肃查处了一起损害生态环境问题背后的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案件。

霍州市陶唐峪乡武装部原副部长、清洁煤置换工作原联络员刘三虎,陶唐峪乡偏墙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李保平等人套取置换清洁煤问题。2018年1月,刘三虎、李保平伙同村民武某,采取虚列村民申请表等手段,以预先购买的400吨煤泥置换出172吨清洁煤,非法获利114440元并占为己有。李保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刘三虎、李保平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2人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所得正在追缴中。

以上环保领域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案件,反映出在当前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大形势下,仍有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观念不强,责任意识淡漠,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甚至不收手、不收敛,在环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伸黑手”“动奶酪”,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大局。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加强警示教育,及时提醒,强化监督,督促履责,紧盯环保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保问题,认真及时抓好调查处理和整改落实等相关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履行环保治污相应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贪污套取、借机敛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履责不力、监管不严等环保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全市打赢环保治污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