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总工会副主席刘三龙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2月1日,刘三龙在洪洞县古槐北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辆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3月,刘三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