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 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县内纪检监察规定或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县内地方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 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 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浮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浮山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浮山县纪委监委设置 15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室、信 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 至第三监督检查室、第一至第三审查调查室、教育信息中心、 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
县纪委监委机关行政编制为 55 名,工勤人员编制 2 名。事业编制 31 名。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 1827.11 万元。与 2018 年1164.83 相比,收、支总计增加 662.27 万元,增长 36.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885.5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85.57 万元,占比 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941.5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71.34 万元,占比 81.92%;项目支出 170.2 万元,占比 18.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1827.11 万元。与 2018 年 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 662.27 万元,增长36.2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941.5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95.73 万元,上升42.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人员经费 597.37 万元, 占比 63.45%,日常公用经费 344.17 万元,占比 36.5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22.11 万元,用于人力资源事务以及纪检监察事务。较 2018 年决算增加 304.58 万元,增长37.0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0.33 万元,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 2018 年决算增加 53.24 万元,增长 75.7%。住房保障支 出 31.19 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较 2018 年决算增加 17.61 万元,增长 56.4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71.3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97.37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588.94 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43 万元;公用经费 173.97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130.7 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2.31 万元,完成预算的 80.46%,比上年减少 5.2 万元,下降 42.24%,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 12.31 万元,占比 100%,比上年减少 5.2 万元,下降 42.2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73.97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 2018 年 197.63 万元减少 23.66 万元,降低 13.6%。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4 辆。其中,副 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 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 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4 辆, 单价 50 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 (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 年度,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 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其他需要添加的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