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公车时,需在公务用车登记簿上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
2. 用车完毕后,应及时向办公室归还车辆。
3. 驾驶前,应先检查车辆底盘、轮胎磨损情况,观察是否适合此次出行,对汽车照明设备和其他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出行安全,如有发现问题,及时报办公室进行修理和保养。
4. 驾驶结束后,应及时检查各项装置工作情况,对需关闭的装置及时关闭,以保证下次用车安全。
5. 用车过程中,应爱护车辆,保证车内清洁美观。
6. 本办法自2020年7月2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