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20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对我县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收到反馈意见后,浮山县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举一反三,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截止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存在问题、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的认识和态度
巡视组在客观评价我县工作的同时,指出了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2方面6个问题,并提出了3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巡视组通过精准把脉、深入调研,从脱贫攻坚责任落实、监督问责两个方面,找准了我县脱贫攻坚的短板弱项,反馈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同时,巡视组提出的3条意见建议,紧贴浮山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县巩固脱贫成果提供了方向和遵循。对反馈的所有问题,浮山县委虚心接受、深刻反思,逐条剖析、举一反三,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乔飞鸿、政府县长栗俊昌任双组长,县委副书记王栋任第一副组长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整改督查工作小组,定期研究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进展情况
(一)落实问题整改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问题1.有些职能部门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巡视整改重视程度不高,出现底数不清、数字“打架”等问题。查阅住建局2020年以来的党组会议资料,没有发现落实县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部署的相关记录。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该局向巡视组提供的危房改造资料中,同一指标出现多种数据,经现场询问,该局主要负责人对危房改造的具体情况不清楚。
整改进展情况:
已完成整改。
1、住建局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议,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安排和部署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动态监测,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
2、2020年8月30日,在已经鉴定贫困户住房7071户的基础上,对其余291户贫困户住房安全进行了鉴定、认定、评定,实现全县7362户贫困户住房安全鉴定全覆盖(其中有15户贫困户因死亡销户无需保障住房安全)。住建局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全县租住借住、投亲靠友、公益性住房、县城自有房等贫困户现住房全部进行了鉴定认定,对县域外居住的由住建局出具了安全评定报告。
3、2020年8月30日,我县进一步完善了贫困户住房保障方式台账。住建局安排包乡联络员会同各乡镇工作人员逐户落实贫困户住房保障方式,按照原住房安全、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避险搬迁、县城自有住房、投亲靠友、租住借住、公益性住房、县域外居住等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问题2.抓“三支队伍”管理不力。查阅资料中发现,县委组织部帮扶队员李某某在驻村帮扶期间,向5名贫困户借款0.57万元,经贫困户多次催要,在纪委介入调查后才归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委组织部未以此为鉴,深入查找发生问题的根源,也未开展驻村帮扶警示教育相关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
已完成整改。
1、2020年6月20日,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调查组,对李海滨借款一事进行了重新调查,并将其调离了组织部门。
2、县干部驻村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6月20日起在全县驻村帮扶干部中深入开展了为期20天的“强纪律、严作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警示教育活动,督促广大驻村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
3、2020年6月30日,县委组织部党支部召开“强纪律、严作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题组织生活会,部机关全体党员围绕纪律作风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4、县帮扶办派出3个驻村帮扶调研组,常态化对全县驻村工作队验收纪律作风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时刻提醒驻村干部守纪律强作风。
(二)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
问题3.巡视反馈指出“2019年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件,有的线索三月份决定初核后搁置近七个月,存在处理线索不及时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巡视移交该县的一个问题线索和19个信访问题的处理,至“回头看”期间,有4件信访问题还在初核阶段,半年未办结。对省委巡视反馈“易地搬迁识别不精准,追缴欠款不到位”的问题,公安机关调查并追回部分欠款,但未进行举一反三和调查相关责任人。
整改进展情况:
已完成整改。
1、实行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联督办、优先查办、限时办结的机制。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对反馈的问题线索和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跟踪督办,对未办结问题线索5件,其中1件省委巡视问题线索,4件信访件,于9月20日全部办结完毕。
2、对省委巡视反馈“易地搬迁识别不精准,追缴欠款不到位”的问题,对公安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立案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于9月25日办结。
3、由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易地搬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查检查,9月25日,完成了对全县易地搬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收回闲置资金11.74万元。
(三)“两不愁三保障”仍有短板弱项,部分工作推进不力
问题4.危房改造工作存在短板。走访发现,县住建部门于2019年12月28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张庄乡西佐村贫困户石某房屋进行了危房鉴定,鉴定结果为窑洞二级,住建部门出具的危房摸底改造情况台账中显示,石某目前投靠在县城儿子家,但经询问,其母亲和村委会人员均表示,石某会经常回来居住,存有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
已完成整改。
1、经调查,石建忠户共有4口人,2013年识别为贫困户,2014年脱贫,2016年在县城西关村分期付款购买住房,该住房第三方鉴定为B级,可以安全居住。该户在村中有4孔土窑洞,农忙时石建忠一人回村居住。危房鉴定时,4孔土窑洞中,因西侧两孔窑洞有裂缝,被鉴定为窑洞二级,住房不安全,这两孔窑洞由张庄乡党委、政府负责封堵并设置警示牌;对目测直观未发现安全隐患的正面两孔窑洞,由住建局聘请第三方重新进行鉴定,第三方鉴定机构已于2020年8月10日出具鉴定报告,鉴定结果为安全一级。
2、针对我县今年汛期天气异常,降雨量大,容易导致住房安全问题的现状,由住建局牵头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对乡镇上报的因降雨影响,造成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及时邀请第三方专家进行鉴定,截止目前,没有发现贫困户住危房情况。
问题5.易地搬迁地质灾害隐患整改不彻底。走访发现,北王乡秀村移民安置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工并验收后,又发现新的排水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
已完成整改。
1、2020年7月10日,北王乡修缮了秀村移民安置点排水设施,修建排水渠,并在出水口硬化排水道,引导水流排入沟渠。
2、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乡镇、村委会配合,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21个易地扶贫安置点地质灾害隐患治理进行了“回头看”,21处易地扶贫安置点已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3、我县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强降雨天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监测,及时发现并排除险情危情隐患。
问题6.光伏收益分配不及时。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浮山县各乡镇光伏发电收益分配不合理现象,县、乡、村三级落实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巡视“回头看”抽查部分乡镇、村,光伏收益发放未建立台账,部分建档立卡对象的公益性岗位工资仍未能做到逐月发放。
整改进展情况:
已完成整改。
1、2020年7月5日,我县再次对光伏受益分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向各乡镇印发了《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台账》填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式方法。45个光伏村均按要求,每季度向县扶贫办报备一次光伏电站受益分配情况。
2、我县责令各乡镇督促各光伏村每月发放一次公益岗位工资,确保贫困户稳定增收。由县扶贫办每月抽查一次各光伏村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情况。截止11月15日,扶贫办已抽查3次共抽取9个村,均能按月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
3、我县责令各乡镇督促各光伏村每月将分配会议记录、分配明细、公示情况等上传至全国光伏信息系统。由各乡镇在系统中逐一审核,县扶贫办每月抽查审核一次,各光伏村均能及时将光伏收益分配资料上传至山西省光伏信息系统。
三、进一步整改措施和时限
针对巡视“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我们举一反三,下一步不断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住房安全受天气、地理条件、个人维护等因素影响,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住房安全监测机制,采取发现问题随时报告和每季度定期报告相结合的办法,全面掌握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租住借住、投亲靠友或其他措施先行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符合条件的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履行程序尽快实施,做到贫困户住房安全“静态清零,动态保障”。
二是持续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扶贫项目在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结算、收益分配等方面符合规定,避免出现资金浪费、闲置、扶贫效益不佳等问题,确保扶贫项目真正发挥扶贫效益。
三是持续加大驻村帮扶工作力度。脱贫攻坚收官在即,坚决摒弃松口气、歇歇脚的“活思想”,严格执行“五天四夜”工作制度,加强属地管理,确保各方面帮扶力量按规定人员、规定时间、规定任务全部到村到户开展工作。抓紧完善贫困户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调整优化稳定增收渠道措施。全面掌握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和受疫情影响增收困难群众的具体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根据脱贫攻坚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教育引导各帮扶单位、驻村干部顺应新形势,改变帮扶方式,不断巩固帮扶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57—8122131
邮政信箱:浮山县天坛东路9号中共浮山县委员会,042600
电子邮箱:fsxwbgs8122131@163.com
中共浮山县委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