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纪委监委廉洁过节提醒

来源:浮山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1-03 21:42]

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清廉浮山建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县纪委监委发出如下提醒:

一、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弘扬清风正气,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四风”,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名贵特产等;

2.严禁违规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活动;

3.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

5.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7.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8.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

9.严禁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接待或“酒前”违规收受、“酒中”违规吃喝、“酒后”违规驾驶等“酒杯中的奢靡之风”;

10.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

二、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增强底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既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责任层层落实;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提醒党员干部职工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严防“节日病”。

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紧盯“老问题”和“新表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失职失责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欢迎全体党员干部、广大群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携手营造清廉节俭、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12388

中共浮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浮山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