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掌握和了解,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时间、地点
每周一上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地点在监委二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二、学习内容
(一)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以及各级重大会议精神。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知识和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知识。
(三)有关纪检监察方面的政策、文件、领导讲话。
(四)各职能科室的专业知识。
(五)一个时期内的国际、国内形势和发展动态方面的文章。
三、具体要求
(一)实行领导轮换主持,各室负责人轮流辅导的学习方式,辅导人员事先应按学习计划进行充分的准备。
(二)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要坚持写学习心得体会。
(三)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事先须履行请假手续,事后补课。
(四)除每周一的集中学习外,要坚持自学,做好笔记,学以致用。
四、考核办法
(一)辅导人员应定期不定期地对其所辅导内容进行指导、督导和检查评议,必要时在集中学习时予以通报。
(二)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小结,采取述学、演讲、交流心得、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进行。
(三)每一轮学习结束,要进行学习交流、学习考核、总结评比。
(四)学习考核的内容纳入德、能、勤、绩的考核范围,作为评优、晋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