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至2019年7月,贺育平担任大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报冒领的方式套取、骗取国家财政资金,非法收受财物,逾越职权、造成集体经济损失,性质严重,影响恶劣。2021年8月,贺育平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