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完善巡察整改监督体系 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来源:安泽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5 16:0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省委、市委有关精神,安泽县委巡察机构协调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不断拧紧巡察整改监督螺丝扣,高质量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明确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职责。根据市委《巡察协作联动工作机制(试行)》有关精神,结合安泽工作实际,进一步明晰职责,明确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整改监督6项职责,明确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巡察整改监督4项职责,建立起“被巡察党组织负整改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负整改监督责任,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负整改监督再监督责任”的巡察监督体系,形成协调一致的巡察整改监督链条。

细化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流程。制作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流程图,县纪委监委相关科室、县委巡察机构、乡镇纪委在巡察整改期间的工作流程一目了然,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问题线索两部分内容通过移交、分送、实施、上报4个环节,实现巡察整改监督无缝对接,有序衔接。通过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规范,及时跟踪掌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早提醒、早督促,将巡察整改监督由“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关注转移,提升巡察整改监督实效。

强化巡察整改监督协作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县委巡察机构对巡察整改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列出17项巡察整改监督重点关注点,为开展巡察整改监督提供支持。建立监督检查室和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机制,做到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强化沟通协调,巡察整改时间节点前及时提醒,及时督促,确保巡察整改监督稳步有序推进。

建立巡察整改督办问责机制。对推进巡察整改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通过下发整改督办函,指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对于履行职责、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完善相关制度,提升整改成效。对多次督促仍然不落实整改要求,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