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临汾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9-16 16:16]

日前,经临汾市委批准,临汾市纪委监委对浮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朋友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在案件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或者收受巨额财物,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
李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琰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临汾市纪委监委)